岑子杰遇襲擊案 涉載施襲者16歲少年表證成立不自辯
發布時間: 2020/07/30 12:55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於去年8月底在佐敦一間餐廳內遭人襲擊,16歲少年涉與29歲次被告駕車接送施襲者,16歲少年否認串謀傷人罪,今(3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8月5日聽取雙方結案陳詞,被告續還押。
被告為16歲少年,早前否認1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獲授權而取用交通工具罪,但承認1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1項駕駛時無駕駛執照罪;同案次被告羅建華(29歲)則早前認罪候刑。
控方今播放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片段顯被告駕駛車輛,接載兩名施襲者返回屯門老虎坑停車場。
控方完成舉證後,法官裁定被告兩項控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辯方亦不會傳召任何證人。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屆時會聽取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羅國偉及岑子杰於2019年8月29日出席公眾集會後,被告尾隨岑子杰到佐敦德興街一間餐廳,以手機聯絡次被告後離開。及後兩名非華裔男子進入餐廳,1人用棒球棍打了羅的前臂3下,另一人則揮舞牛肉刀,兩名施襲者其後逃去,被告則駕駛車輛接兩名施襲者到屯門老虎坑停車場。
串謀傷人控罪指,他與同案次被告羅建華於去年8月29日,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非法惡意傷害岑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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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